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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局主持公道信用社免遭罚款

1998-02-27 来源:光明日报 艾 伍 一 清 我有话说

本报讯日前,江苏省盐城市建军城市信用社主任李新安带着员工来到市财政局,将一面绣有“经济建设的忠诚卫士”字样的锦旗赠给局领导,感谢市财政局的同志主持公道,为该社及时挽回了一笔无辜损失。

去年12月,一检查组来到建军信用社检查1996、1997年度的纳税情况。在检查中误定该社存在偷税、漏税和抗税行为,勒令该社主任和会计人员限时签字划款,当场便要带走所谓的补交偷漏税金及罚款220万元,并建议对李新安给予行政处分,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。该社感到自己一贯是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按章纳税的,不存在偷漏税和抗税问题。带着委屈,他们来到市财政局反映了情况。市财政局立即派出人员到单位了解情况,并与市国税局的同志一道进行研究,在详细分析研究后,认为检查组的检查结论和处罚决定明显失当,便迅速向省大检查办公室作了汇报。后经省复查组重新复查,终于得出正确结论:该社既不存在偷税、漏税,更不存在抗税问题,原检查组的错误结论和处罚决定同时废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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